2015年10月16日 星期五

Magna Carta: Law, Liberty, Legacy















今年適逢”Magna Carta”(大憲章)頒布800周年,自詡世界第一個中世紀走向憲政制度的英國,在這個廣泛被認知現代民主體制基石的重要紀念之年,相關活動當然不少,各家學術機構和媒體的講座、研討會和報導、專題節目等不勝枚舉,其中普羅大眾參與最多,也最具話題性的,當屬大英圖書館特展” Magna Carta: Law, Liberty, Legacy”。此展從大憲章》簽署的時代背景開始,經過歷來王室、貴族、教會基角力,數度頒發、廢止、修改的演進史,後來影響英國政治體系的建立,至自美國獨立高舉其民主價值,到殖民地以其代表的普世權利觀點追求自由,乃至二戰後根據它的精神制定《歐洲人權宣言》和《世界人權宣言》,作為現代人權的濫觴,都有非常多珍貴的史料呈現,其中最受矚目的,便是目前僅存的四件1215年原始複本在一段時間內同時展出,即使過了限定期間,整個展期仍有三件常態展出,佐以數件更改版本,依舊是極之難得的機會親見這個影響後世甚鉅的文獻。大憲章》出現在王權天時、地利、人和皆低迷的時刻,來自法國安茹的House of Plantagenet(金雀花王朝)王室在法蘭西擁有廣大幅員領地,意味著國王花在英格蘭的時間較少,和英貴族間的關係較前朝相對疏離,到了熱中十字軍的Richard I時代情況更為變本加厲,有「獅心王」(Richard the Lionheart)美稱的英王,在驍勇善戰的聲名背後是長期君不理國政和龐大軍事支出的代價,1192Richard I在趕回平定內亂的路上於神聖羅馬帝國境內中伏被囚,近英格蘭十年總稅收的高額贖金更重創已搖搖欲墜的國家財政。接任的King John面臨這樣的困境,本身就是非常棘手的狀況,他主政的前幾年又接二連三地丟失大量在法領地,軍事失利和徵稅養兵的惡性循環讓實際在地方擁有產業的貴族怨聲載道,King John本人又是個聲名狼藉的國君,即便他很積極地想運用國家機器穩固千瘡百孔的王朝基業,但其兇殘、狡詐的手段,和不甚具備能力和魅力的個人特質,還曾和羅馬教廷鬧翻,都使得君臣間的衝突箭在弦上。1214年仲夏King John及其盟軍布汶戰役(Battle of Bouvines)失利,在法象徵金雀花王室統治的沒落,在英則正式引發貴族和國王的對抗。翌年King John和貴族聯軍的戰爭在倫敦市民開城支持聯軍的抉擇下態勢底定,失去固若金湯首都的國王被迫議和,地點選在倫敦附近,王師駐蹕的溫莎和聯軍駐紮地Staines-upon-Thames中間的Runnymede大憲章》由拉丁文寫成(當時英格蘭貴族階級使用法語,平民使用英語,都需要翻譯方能理解),內容主要在保障貴族的政治權利和財產權益,限制君主徵稅、拘捕、刑罰的權力。從現代的觀點,《大憲章》只保障了全體人民裡極少數的貴族,即本文裡所謂的「自由人」,以及教會機構,和給最有錢的大財主、商賈減免賦稅,是個十足權力鬥爭下的產物。作為具效力的文件,聯軍返回領地後King John馬上就毀棄憲章,數星期後教皇以違反君權神授的論點宣布大憲章》無效,而作為媾和協議,幾個月後英格蘭內戰再起,也沒有發揮效果。但大憲章》確有劃時代的意義,第39條,規定若非經過法院依據法律審判,任何自由人不得被任意拘禁、剝奪財產、放逐或殺害,這是從人治邁向法治的重要歷史突破。61條,25名男爵組成的委員會(The Council of Twenty-Five Barons)被賦予包括使用武力在內的方法否決國王違反條約的權力,這個源自中世紀的法條首次施用在國王身上,標誌國王亦不能凌駕法律,要受其制約規範。大憲章》真正逐步影響英國,乃至全世界,要等到King John死後,九歲的皇子即位是為Henry III,國王年幼無法主持國政,擁皇貴族們便以大憲章》作為治國依據,往後多次增修重新頒布,也促成國家議會的成立,成為君主立憲體系的基石。今年我不僅參觀了大英圖書館的特展,還趁天氣未轉凍前造訪了Runnymede,今天這裡有美國人出資所建的紀念亭,為紀念800周年現代雕塑家Hew Locke還創作了"The Jurors "12張以人類歷史上爭取自由、平等、法治為題的銅椅安置在紀念亭不遠處。我認為認識大憲章》的歷史,不論其光彩,或不光彩的階段,特別在英國這個不具成文法典,依照憲法性文件和法院判例的法治系統裡,格外顯得重要,人權當然是普世價值,但也是文明的果實,而這顆果實是經過800年的爭取、思辨才學習到的,憲政體制建立後數百年,美國《獨立宣言》和《權利法案》的撰寫者依照大憲章》內含打造他們心目中的理想國度,1911英國婦女選舉權運動用《大憲章》簽定場景圖案當作官方刊物"Votes for Women”的封面,Mahatm GandhiNelson Mandela都高舉大憲章》精神為受壓迫的族群爭取自由,近年則有英國和美國法官分別依據《大憲章》反對延長反恐嫌疑犯的監禁日數和關達納摩灣監獄犯人未審先判及刑求的待遇。由此可見,普世價值也是得不斷地回望,拿過去的經驗檢視當今的狀況,進行修正,不應該是靜止,而應當是永遠持續的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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